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日期:2025-04-22 来源:商用车先进驾驶辅助系统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69,048,7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公司是一家集光成像、光显示、光感知为核心技术的光学系统解决方案制造企业,经过多年技术沉淀与持续创新,拥有光学防抖、超精密光学非球面、自由曲面、光波导等核心光学器件的核心技术,其中黑光真彩成像、快速聚焦技术是世界首创,产品广泛应用于视频监控、新型显示、智能驾驶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2024年,于公司而言是笃定目标、砥砺奋进的关键之年。面对风云变幻的市场环境,公司聚焦战略核心,通过强化市场研判、推动技术革新、提升运营效率及深化组织变革等关键路径,不仅稳固了业务根基,更在行业波动中实现逆势突破,彰显出强劲的可持续发展韧性。未来公司将始终秉持“客户就是上帝、创新驱动”的发展理念,深耕产品的质量与服务体系,持续加大科学技术研发投入,迈向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新征程。

  公司深耕安防光学领域20载,以高倍率变焦技术为核心构建竞争壁垒,其中20倍及以上高清变焦镜头全球市占率连续8年稳居榜首。2024年,公司依托超精密光学智造平台,突破磁悬浮毫秒级快速变焦、大光圈全彩夜视等关键技术,成功将变焦速度提升至0.2秒级,低照度环境下成像清晰度提升300%,推动产品向车载安防、智慧城市等六大场景延伸。通过独创的非球面自由曲面复合加工工艺,公司为50余家行业龙头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在8K超高清巡检系统领域斩获国家级新基建项目超2.3亿元订单。目前,公司已形成“精密加工+智能算法”双轮驱动模式,开发的40倍4K星光级镜头、AI自动追踪模组等创新产品,正加速打开智慧安防4.0时代市场空间,持续巩固全球超高清安防光学领军者地位。

  在新型显示领域,公司以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为驱动力,致力于技术突破和使用者真实的体验提升,为用户带来更具竞争力的产品。2024年,公司在激光投影技术上继续保持一马当先的优势,在全球市场出货量微浮增长5.4%的情况下,公司实现了出货量和营收双增长,其中营收增长约43%。在AR/VR领域,公司突破了轻量化技术和生产的基本工艺,助力客户开发了一款外观与普通眼镜无差别、竞争力极强的AR眼镜,成为全世界最成功的批量生产厂商之一。全年AR/VR产品营收同比增长约41%,在全球微涨的大环境下取得了亮眼表现。此外,公司的募投项目“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已顺利建成数条具备关键领先技术的产线,新型显示AR眼镜产品生产流程及产能布局持续完善,为后续规模化发展提供有效支撑,明显提升了规模化生产能力,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4年标志着公司智能驾驶业务进入战略收获期。2024年,随只能驾驶新产线在中山板芙新厂落地,公司汽车电子相关这类的产品产能同比提升100%,出货量同比提升超50%。截至2024年,公司的光学成像产品获得多家头部客户平台级认证,汽车电子科技类产品成功打入一汽红旗等国内主流车企供应链,并实现与国际知名车企的首次合作突破。抬头显示系统获得行业广泛认可,PGU及整机业务稳步推进,标志着公司在智能座舱领域的战略布局初见成效。根据平安产险、汽车之家研究院、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思想力课题组、中国汽车零部件工业有限公司四方联合编写《中国智能驾驶商业化发展白皮书》,“全民智驾”及“智驾平权”举措将加剧“油电同价”时代即开启的市场之间的竞争强度,并加速车企的优胜劣汰和企业间重组。随着比亚迪、小鹏等车企率先将高阶智驾软硬件作为全系车型标配,高阶智驾已经下探至10万级车型,“加配,不加价”的方式对其他车企的智驾产品竞争力形成巨大的挤压和冲击。2025年,公司将继续围绕“全民智驾”及“智驾平权”继续加快在智能驾驶相关产业的布局。

  在人工智能领域公司研制有智能消杀机器人,智能服务机器人以及智能物流机器人,已在医院、机场、海关、工厂等多个场景落地应用,取得应用场景内的多个关键应用专利,其中以物流运输机器人底盘为基础的多款机型,已经同多家医疗行业垂直领域龙头达成战略合作,并应用于多家三甲医院,为公司在医疗市场拓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公司将慢慢地增加AI领域的研发技术能力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深化产学研用融合创新,深入挖掘未来AI产品与应用领域的无限潜能,提升人工智能领域的竞争力。

  2024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4年研发投入21,357.36万元,保持技术创新的良好态势。在标准化建设方面,继续深化机构部品、包材共通和镜片工艺设计的标准化工作,完善产品参数化建模标准。行业标准参与工作有序推进,光学设计标准应用持续深化。公司通过优化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经验交流,研发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得到稳步提升。

  公司持续深化“工作精益、关注质量、强化目标、重点落实“的经营方针,将降本增效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推进,并通过优化采购管理、提升生产效率、严控费用支出等多措并举,实现经营成本有效管控。公司同时也加强跨部门协同,完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确保各项降本措施落实到位,整体运营效率得到持续提升。

  公司在事业部制改革基础上,逐步优化组织运行机制,持续推进人才体系建设,完善岗位工作职责、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并且加强员工素质培训发展工作,优化人才选拔机制,促进员工与公司一起发展。组织运行效率和人才竞争力持续增强,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了组织保障。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要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供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纯利润是38,562,941.99元。公司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4,807,079.85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下,经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相关公告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仍将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将依据变化后的总股数进行确定,具体的分配金额总额将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88,602,577.78元,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企业流动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控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须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和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预计存在较大有几率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秉持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此,企业决定对有几率存在减值风险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公司2024年末有几率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有应收账款、另外的应收款、应收票据和存货。经初步测试及评估分析,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明细如下: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实物资产、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财务担保合同等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不是已经明显地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明显地增加,集团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明显地增加,公司依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当公司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实物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公司直接减记该金融实物资产的账面余额。

  除某些金融实物资产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逾期信用损失之外,公司还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实物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及另外的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信用损失的转回,如有客观证据说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信用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来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线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情况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15:00-17:00在“价值在线”()举办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副董事长、总经理:邱盛平,独立董事:梁士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郭耀明,董事会办公室:黄奕瑞(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15:00-17:00通过网址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3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供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为优化公司资金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此举旨在通过合理的资金运作,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确保理财活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将选择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的优质金融机构,且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需满足保证资金安全、低风险、收益相对较高、具有较高流动性的要求,理财产品主要投向为我国银行间、金融系统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同业存款、信用拆借、债券、金融债、票据、同业理财等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委托理财的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个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有效。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委托理财事项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主要系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均为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适度的较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2亿元,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本次委托管理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后方可实施。

  公司监事会认为: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有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此外公司已建立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与权限,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期限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为中山联合光电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制造”)、中山联合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示技术”)、中山联合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汽车”)提供人民币5亿总额度以内的授信担保,该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为子公司向提供的担保金额、担保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上述为子公司担保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并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因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类光电镜头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图形图像识别和处理系统制造及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特种设备出租;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1、公司为联合制造与兴业银行中山市分行签署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提供担保,六笔共计4,868.80万元的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2、公司已为显示技术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除为联合制造、显示技术提供信用担保外,尚未与其他机构或法人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具体授信额度及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169.22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5.71%。

  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逾期担保的金额为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元。

  为便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以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工作顺利进行,现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处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本次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银行授信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利益,有利于优化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要求,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已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届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汇报。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需填好附后的《股东登记表》,通过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法人持股凭证。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够最终靠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91”,投票简称为“联合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1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做投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部分行使表决权请特别注明)。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没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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